關于評選天津中醫藥大學
優秀研究生、優秀研究生干部的通知
為激勵研究生德、智、體、美、勞全面發展,培養有理想、有道德、有文化、有紀律的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。進一步發揮先進典型的示范引領作用,從研究生的日常生活中培育和樹立先進典型,選樹一批具有影響力的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先進典型,有效地激勵研究生積極向先進典型學習,提升文化育人效果。根據《天津中醫藥大學優秀研究生、優秀研究生干部評選辦法》,學校決定開展評選2018年優秀研究生和優秀研究生干部的工作,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評選條件
(一)優秀研究生評選標準
1.熱愛祖國,擁護黨的路線、方針、政策,模范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校規校紀。
2.具有良好的道德修養,講文明懂禮貌,熱愛勞動,愛護公物,尊敬師長,團結同學,有良好衛生習慣。
3.學習目的明確,學習態度端正,熱愛所學專業,成績優秀,具備較強的科研及臨床實踐能力。
4.具有良好的學術道德,無抄襲剽竊現象。
5.積極參加學校及研究生院組織的各項文體活動,身心健康。
6.積極參與社會實踐,熱心公益活動。
(二)優秀研究生干部評選標準
研究生干部指在研究生院中擔任黨、團支部以及研究生會、班委、兼職助管等學生干部工作的研究生。
優秀研究生干部評選標準:
1.正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、方針、政策和上級的決定,能處理好國家、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關系,能處理好自身學習和工作的關系,并在研究生中起模范帶頭作用。
2.堅持原則,公道正派,能大膽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,敢于并善于同各種違法違紀行為作斗爭,能密切聯系群眾,團結同學,在同學中威望較高。
3.熱心為集體、同學服務,積極參與研究生的管理工作,積極主動做好社會工作,有較強的組織能力和管理水平,具有奉獻精神,并取得良好成績。
4.積極組織并參加研究生各項集體活動。
5.按規定按期完成學業要求。
(三)在一年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參評優秀研究生和優秀研究生干部:
1.受到學校、學院黨團或行政通報批評以上處分者;
2.經學校批準休學復讀不滿一年者;
3.無正當理由不按時畢業者;
4.在工作中,造成重大失誤、事故及損失者。
二、評選范圍及比例
(一)評選范圍:
統招在籍的博士研究生和碩士研究生。
(二)評選比例:
1.優秀研究生的評優比例為各年級研究生總人數的5%。
2.優秀研究生干部的評優比例為各年級研究生總人數的3%。
三、評選程序
1.評選工作由各層次按班級根據條件及名額進行評選推薦。
2.優秀研究生、優秀研究生干部不可兼得。
3.以班級為單位進行民主推薦,確定初選名單,然后經各二級培養單位評選推薦,并征求導師意見后,確定最終獲獎名單,上報研究生院管理科。
4.優秀研究生、優秀研究生干部確定名單在校內公示3個工作日后,上報學校領導審批。
5.在評選過程中做到公正、公平、公開。
四、有關要求
請各二級培養單位按照“公平、公正、公開、規范”的原則認真組織開展相關工作,紙質版推薦名冊(一式一份)、登記表(一式兩份)于4月10日下午下班前報研究生院管理科,電子版材料發送至yjs1357@126.com。
天津中醫藥大學研究生院黨委
2019年3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