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條 課程修讀管理辦法
(一)修讀課程查詢方法
1、必修課:各專業必修課程以“教務管理系統”中的本人專業課程設置表為準。
2、選修課:各專業選修課程以研究生院公布課程為準。
(二)學分要求
博士總學分不得少于20學分,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總學分不得少于34學分,專業學位研究生碩士總學分不得少于20學分。各專業培養方案中學分要求有另行規定者按培養方案規定執行。
第二條 成績管理
(一)成績查詢
下一學期開學兩周后,登陸“教務管理系統”系統查詢。
(二)成績評定
成績≥60分為合格。研究生缺勤超過1/3的課程,不允許參加成績評定,必須重修。
第三條 重修課程管理辦法
(一)適用于所修課程成績未達到合格分數而需重修的研究生。
(二)重修課程的研究生需填寫《研究生課程修讀申請表》并上交至研究生院培養科。上交申請表時間:重修第一學期課程,5月 15日-30日上交申請表;重修第二學期課程,12月15日-30日上交申請表。未交申請表者不予安排課程重修。
第四條 非中醫類專業畢業學生補修中醫基礎課程管理辦法
(一)本辦法適用于非中醫類專業畢業考入中醫相關專業的碩士研究生。
(二)所補修課程為五門中醫相關基礎課程中醫基礎理論、中醫診斷學、中藥學、方劑學和中醫內科學,補修課程不計入學分。
所有研究生在申請學位論文答辯前,必須修滿培養方案中規定的課程,試卷齊全,成績合格,方可申請論文答辯。
本管理辦法自2015級研究生開始執行,最終解釋權歸研究生院。
《研究生課程修讀申請表》下載:http://www.yemohj.cn/info/2026/4228.htm